共有房产出售一方不同意
诸暨市律师网
2025-04-06
在共有房产出售过程中,如果一方不同意出售,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共有人之间需达成一致意见才能进行处分。若无法达成一致,不同意出售的一方有权基于共有权保护的原则,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确认出售行为无效或要求分割共有财产。法律依据为《民法典》第三百零一条,关于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需经全体共有人同意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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